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霉绿 (第3/4页)
了。 怎么闭眼是黑夜,睁眼也是黑夜。 在街上游荡了一会儿,终于找到家看起来不错的饭店,我准备大吃一顿。 家里做饭一点味都没有,还是街上的好吃。 而在吃饭的中途,我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左思右想,最后下定了决心。 我准备让自己彻底脱离他们的视野里,至少要脱离一段时间,来观察后续情况。 因为自己不可能无限转动白玉轮,这会大量损耗生命,距离文书丢失已经过去许多天,等到我返回文书丢失那天,自己命都保不住,呕血而亡了,还谈何其他呢? 所以我开始在这附近游荡,跟流浪汉一样,正好观察一下这附近的风土人情,就当出来散散心。 因为附近的饭店实在太好吃了,我经常关顾这里。 与此同时,我发现了一件事,让自己有点心惊胆战的。 饭店里肯定有帮忙的人,这里面有个年轻男子,居然跟叶正仪长得很像,我第一次见到对方时,差点把筷子吓掉在锅里。 叶正仪是我见过最秀丽的男子,忆起他全身的气度,我会认为他是月色下的江水。 只是我跟他太熟了,对他的长相有点麻木了。 所以我看见眼前的男子,总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。 恰好,汤宝华最近来找我,我正好把她带到这个饭店吃饭,汤宝华还带来了其他的朋友,我一个都不认识,顺着他们说了点场面话,却发生了一场意外。 首先是点菜,汤宝华点菜十分豪横,最后菜根本没吃完,由于吃饭的时间太长,我在旁边都快睡着了。 仔细观察了下周围,才发现桌子上几个人喝高了,现在还在喝酒。 石英表的指针已经走到最上方,我决定与他们辞别。 于几分钟后,我打开厢房的门。 ”等等!” 已经晚了,我已经被撞到了。 本来普通人被这样撞一下,也不会怎么样,绝对能够站稳,这是非常小的事情。 但我病重的时必须坐轮椅,身体最多也只能是半个普通人 叶正仪曾经还让我拄拐杖,被我多次拒绝了。 在这家饭里,每个厢房门口皆有一对铜制摆件作为装饰,大概半人高。 我是摔在了地上,但根本没受伤,就是屁股有点疼。衣裳被铜制摆件划开了一道口子,在小腿附近,不是什么显眼的划痕。 有惊无险。 凳子发出刺耳的拖拉声,汤宝华快步离开了饭桌。我借着她的力道,站直了身体。 我确实需要他人的帮助,最近身体太差,很难自己站立。 但是接下来的一切,为什么不受控制了。 除了我没有喝酒,在场所有人都喝了酒,一旦人喝酒就会放大情绪,还可能神智模糊。 汤宝华此刻的态度很激烈,可能是想为我要个说法吧。 我只能再三的劝阻她,谁知道她连我的话也不想听,自顾自把眼前的男子骂了一顿。 “好了,我没有什么伤,只是衣服划破了。” 我再次对她重复。 汤宝华听闻我的话,还是愤愤不平的。 我真想说喝酒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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